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所和城乡建造厅得悉,区域规范《地热能供暖体系作业规程》开端征求定见。规程要求,要做到取热不取水,地热水有必要要求悉数回灌。
现在,我省活跃研讨推行地热能供暖项目使用。现在首要使用在技能方法为:浅层地热能供暖,分为两种型式,即地下水地源热泵技能和地埋管地源热泵技能。可是,不容忽视的问题是,地下水地源热泵体系供暖存在回灌困难等问题。
地下水地源热泵浅层地热能供暖尽管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大,但地下水温度低(7℃-8℃),单位建筑面积取水量大,住所项目单位建筑面积年取水量在16-30立方米,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取水量在22-40立方米。如此巨大的取水量关于黑龙江省以泥沙、细砂为主的浅层含水层而言,回灌井的数量要求至少是抽水井的4倍,土地需求、维护、运转本钱等导致现在选用地下水地源热泵供暖项目不回灌或停用。别的也下降热储压力,导致可开采量逐年下降。一起,未回灌的地热尾水未经处理便随意排放,还将形成环境污染。
该规程规则,地热能供暖体系方案设计应遵从维护地热资源、满意建筑物功用的要求及节能、运转办理便利等准则,做到取热不取水。地热井只能用于置换地下热量,不得用于取水等其他用处。抽水、回灌过程中应采纳密闭等办法,不得对地热水形成污染。
假如对该规范有定见,请于7月6日前将定见反应至省住建厅建造规范和科技处或主编单位。电子邮箱:l j 。